章节快照:
【论证要旨】本案二审判决认为,中简公司与桃花源公司人格混同,桃花源公司应对中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陈某某是中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2013年,本文下同)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应对中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是否人格混同,是个证据证明问题,专家们指出,认定人格混同证据不足,而案中证据足以证明二公司不存在人格混同问题。关于陈某某是否应对中简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其一,涉及证据证明问题,即有何证据足以证明陈某某是中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其具有符合?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内容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作者简介:
刘金友,男,1943年2月生,山东莱州人,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担任校科研处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副院长、校直属北京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直接教授法律学科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各类学生万余名、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千余名,直接指导包括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60余名,多数已成为政法机关的重要骨干,有些已成为名校教授、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名律师,被学校评为师德先进教师。发表独著、合著的专著、教材30余部、论文百余篇,参加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国家级重点立法科研项目五项,合著、专著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六项、院校级科研奖多项。主要学术创新观点有:“平衡诉讼法学观”(在2007和其后法大数届诉讼专业博士生中进行讲解并发表了专论);“三维证明标准说”(在《证明标准研究》专著中阐释);“附带民事诉讼的公法性质”(在《附带民事诉讼研究》专著中阐释);“法治规则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圆融”等。198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近40年来,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在“严打”中通过辩护使十余名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得到改判。2007年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组织参加国内法学顶级权威专家论证,发挥了实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与维护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统一的作用。近来,先后编著了《专家论证刑事案件意见选编》《专家论证行政民事案件意见选编》,获正式出版,《学思知行录》待发表,等,获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党委“老有所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