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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条文解读国家所有的财产本条第1款是对国有财产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民法典》第247条至第254条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