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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章节快照:

◆2010年6月11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第一章 基本要求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第十条 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第十一条...

基本信息:

出版时间:2015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页  码:246

语  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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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978-7-5093-6137-5
  • 字数:833 千字
  • 版次:3
  • 文件大小:10.2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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