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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中国的重要步骤,也为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必将有力推进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本文拟就民法典的时代特征和具体编纂步骤,谈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一、我国民法典必须反映21世纪的时代特征我国民法的体系化需要制定民法典,这不仅是出于立法形式上的考虑,更重要的是,法典化是实现私法系统化的一个完美方...
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主要学术成果: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三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主编或合著司法部本科统编教材《侵仅行为法》《人格权法》《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民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合同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级法官班教材;编著《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四卷本)等案例教材;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5辑)和学术论文百余篇。王利明教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重要成员,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与深入的理论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