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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晋冀鲁豫边区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 1944年11月1日

  张希坡 编

章节快照:

第一条 本条例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治,健全县政机构,加强村行政领导及适应边区实际情况而制定之。第二条 县设县政府,但因环境之必要,得增设或专设县政府办事处,其组织法另定之。第三条 县政府由县参议会选举委员五人至七人组织县政府委员会,并由委员会中选举县长一人,呈请边区政府备案加委。第四条 县政府县长、委员任期均为二年,但得连选连任。在任期内有违法失职情事,由县参议会罢免之。在未届期满而升调或有其他情况不能履行固定职务者,由参议会改选,在县参议会休会期间,由边区政府委人代理。第五条 县政府直接受专署之领导及县...

基本信息:

出版时间:2018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  码:82

语  种:中文

电子书
  • ISBN:978-7-300-26572-8
  • 字数:8136 千字
  • 版次:1
  • 文件大小:4.2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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