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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责任者: 李显冬 王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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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简介:

    我国不动产分类复杂,土地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之分,按照性质分为林地、草地、耕地以及建设用地,按照区域和用途又分为农村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设部门发房产证、宅基地证,国土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公布施行,对老百姓来说,土地和房产是最受关注的不动产。此书出版目的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和防范诸如房产等不动产方面的纠纷,帮助企业或者老百姓懂得如何通过不动产法律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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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 本内容由 中国法治出版社  版权提供,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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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详情
  • 版次:1
  • 页 数: 312
  • 字 数: 238千字
  • 出版时间:201603
  • 正文语种:中文
  • 文件大小:2.86 M
  • 印 次:1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3-7289-0
本书目录
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二、不动产物权登簿的意义是什么?
三、为什么要对不动产进行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是强制性的吗?
五、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吗?其是否可诉?
六、不动产登记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七、什么是不动产单元?确立不动产单元的意义是什么?
八、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否意味着“不动产单元”也要统一?
九、统一登记对不动产登记原则作了哪些完善?
十、哪些不动产权利属于登记的范围?
十一、哪些不动产权利类型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十二、《不动产权证书》到底有什么用处?
十三、《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有使用期限?
十四、不动产权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间有何区别?
十五、不动产登记应当去哪里办理?
十六、依申请来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十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十八、买卖双方可否共同委托同一人去申请不动产登记?
十九、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可以采用哪些方式?
二十、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之后,当事人能否撤回申请?
二十一、如何申请登记资料查询?
二十二、哪些主体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十三、一些法定情形之下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必须履行实地查看的法律义务?
二十四、不动产登记公告适用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二十五、哪些情形之下可以由单方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二十六、公证在不动产登记中扮演什么角色?
二十七、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公证,其公证的内容需要涉及哪些方面才能保证登记的合法真实?
二十八、哪些申请材料的内容要经过公证或核查确认才能登记?
二十九、境外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的认证和转递应当去哪些部门?
三十、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吗?其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还是以非法人组织的身份?
三十一、自然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材料?
三十二、如果申请人的名称或证件等发生变更,之后办理该不动产的新登记,如何证明权利人的一致性?
三十三、“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三十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
三十五、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三十六、哪些情形下可以对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
三十七、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丢失或污损,该怎么办?
三十八、不动产登记簿该如何保存以防范损毁、丢失等意外风险?
三十九、不动产登记簿要永久保存吗?
四十、不动产登记簿如何重建与移交?
四十一、为什么要进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异地备份?
四十二、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询问并告知申请人哪些相关登记事项?
四十三、什么是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什么意义?
四十四、不动产登记错误造成损失如何予以赔偿?
四十五、嘱托登记中,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需要审查嘱托登记的申请文件?
四十六、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究竟应如何认定?
四十七、房屋登记到底如何收费?
四十八、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的法定条件究竟都有哪些?哪些情形下将可能不被受理?
四十九、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人的申请可不予登记?
五十、哪些情形下,不动产权利只登簿,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五十一、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所有的共有人都需要共同来申请吗?是否可以分别持证?
五十二、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分类申请登记?
五十三、“村改居”和“小产权房”可否进行不动产登记?
五十四、超面积的宅基地如何确权发证?
五十五、农村地籍调查工作该如何开展和完善?
五十六、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对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材料进行审查?
五十七、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如何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
五十八、集体土地物权的转让登记如何进行?
五十九、如何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六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审查?
六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申请如何进行?
六十二、如何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六十三、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办理转移登记?
六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
六十五、权利主体在哪些情形下会丧失承包经营权资格?
六十六、如何申请地役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
六十七、在“房地一体主义”模式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抵押的合同效力如何予以认定?
六十八、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
六十九、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七十、如何办理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七十一、如何办理依申请的更正登记?
七十二、如何办理依职权的更正登记?
七十三、如何理解《物权法》第19条与《实施细则》第79条?
七十四、轮候查封登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予以适用?
七十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对预查封登记材料进行审核?
七十六、已登记不动产在查封登记前,是否必须先进行转移登记?
七十七、哪些情形之下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七十八、如何适用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七十九、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渎职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八十、泄漏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八十一、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八十二、各种不动产权利登记办理都需要多长时间?
八十三、错误的不动产登记可否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八十四、《实施细则》生效之前的登记还有效吗?
八十五、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需要对抵押权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实质审查?
八十六、更正登记中“登记错误”的范围究竟是指什么?
八十七、在建工程抵押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冲突如何解决?
八十八、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八十九、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范围如何予以界定?
九十、夫妻双方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再次处分时需要配偶同意吗?
九十一、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房屋如何进行登记?
九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能否申请预告登记?
九十三、抵押权是否不需要登记仅依债权合同而转移?
九十四、《条例》与《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的规定是否明晰?
九十五、预售合同备案是否等同于预告登记?
九十六、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管理不动产登记材料?
九十七、不动产登记簿的“附记记载”在不动产登记中起着怎样的作用?
九十八、不动产如何进行分割登记?
九十九、如何注销查封登记?
一百、如何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平台?
一百零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百零二、在不动产登记当中如何判断夫妻共同财产?
一百零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如何界定?
一百零四、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如何界定?
一百零五、不动产登记具体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百零六、无证房产能否依法院的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百零七、不动产登记是否可以撤销?
一百零八、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赠予手续?
一百零九、境外的司法判决可否成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一百一十、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中的构筑物?
一百一十一、不动产的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有什么区别?
一百一十二、抵押权顺位变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办理登记?
一百一十三、现房转让为什么也要办理预告登记?
一百一十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百一十五、如何办理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或森林、林木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一百一十六、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主体是未成年人时,如何确定监护人?
一百一十七、为什么要开展“不动产登记员”的制度建设?
一百一十八、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登记员制度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百一十九、如何防范不动产登记错误的风险?
一百二十、我国不动产登记范围和内容存在哪些问题?
内容简介

我国不动产分类复杂,土地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之分,按照性质分为林地、草地、耕地以及建设用地,按照区域和用途又分为农村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设部门发房产证、宅基地证,国土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公布施行,对老百姓来说,土地和房产是最受关注的不动产。此书出版目的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和防范诸如房产等不动产方面的纠纷,帮助企业或者老百姓懂得如何通过不动产法律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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