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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中山全集续编 全五册 第三卷 1921.1—1923.11
  • 责任者:孙中山 邱捷 李吉奎 林家有 周兴樑 张文苑 李兴国  
  • 图书评价

  • 内容简介: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林家有、李吉奎、邱捷、周兴樑、李兴国、张文苑等学者具体承担《孙中山全集续编》的编纂工作。《孙中山全集续编》沿用《孙中山全集》的编排体例和校勘规范,继承《孙中山全集》的优良传统,按照时间顺序,辑录三十年来国内外出版的有关文献、档案、电文等,约190万字,其中既汇集吸收了《孙中山集外集》、《孙中山集外集补编》、《国父全集》、《国父全集补编》等海内外孙中山资料集的整理成果,还收录了许多个人发表在报刊和著作中的孙中山遗文,并加以考订,厘清了史学界对孙中山著述研究的一些讹误,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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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详情
  • 版次:1
  • 页 数: 551
  • 字 数: 1870千字
  • 出版时间:201707
  • 正文语种:中文
  • 文件大小:5.97 M
  • 印 次:1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01-12182-7
本书目录
在广州军政府的演说(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
对广东各界请愿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
给法国费沃礼题词(一九二一年一月一日)
悼邓慕周挽额(一九二一年初)
与美商萨恩克订立的借款合同(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复阮本畴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与褚辅成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致西南各省派代表来粤磋商要事电(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致西南各省要人电(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与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复日本记者小山清次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下旬)
致易白沙函(一九二一年二月八日)
在军政府宴请广东绅商慈善界知名人士的演说(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与美国士提反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二月中旬)
在广州海陆军警同袍社春宴会的演说(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给陈天成委任状(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与某要人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二月下旬)
与伍廷芳陈炯明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三月一日)
为巴达维亚《天声日报》题签(一九二一年三月一日)
给郑占南委任状(一九二一年三月三日)
给冯自由委任状(一九二一年三月十日)
在广州欢宴唐继尧的演说(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为政务会议的提案(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为陆海军统率处制订条例(一九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为澳洲雪梨《国民党恳亲大会纪念册》作序(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与黄璧魂唐允恭等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与叶楚伧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李禄超题词(一九二一年三月)
在广州军政府宴请国会议员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六日)
致各国驻北京公使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前)
在广州招待国会议员宴会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与某同志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在广州招待国会议员茶话会的演说(一九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当选非常大总统后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给任金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给简振兴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给李圣林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复李烈钧电(一九二一年四月中旬)
致司法部长徐谦训令(一九二一年四月中旬)
总统就职的布告(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西南政务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给廖伦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与陈少白刘成禺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四月)
给童杭时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四月)
就任总统前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五月四日)
复阮本畴函(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
致美国总统哈定函(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
任命总统府各部总次长令(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
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文(一九二一年五月六日)
任命顾品珍等职务令(一九二一年五月九日)
给陈干简任状(一九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给马蓁汇款收据(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复徐谦函(一九二一年五月)
任命各级官员职务令(一九二一年五月至一九二二年六月)
准免李章达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六月三日)
任命毛邦燕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六月三日)
任命孙科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六月四日)
给周雍能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六月五日)
委派但焘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六月六日)
致北京国立八校辞职教员电(一九二一年六月七日)
与工商界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六月八日)
召开联省政府代表会议的通电(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致美国总统哈定电(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致谷正伦等电(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饬内务部兼管交通行政事务令(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给徐维扬的命令(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给柏文蔚聘任状(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悼蒋介石母王太夫人挽词(一九二一年六月)
题蒋介石母王太夫人像赞(一九二一年六月)
给王鸣亚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六月)
表彰易白沙函(一九二一年七月三日前)
给张鹏程简任状(一九二一年七月八日)
复陈炯明电(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致李烈钧电(一九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复陈炯明电(一九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与何天炯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嘉慰陈炯明令(一九二一年七月中旬)
任命马君武谢持职务令(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咨复国会非常会议为派代表赴各国办理外交文(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复洪兆麟电(一九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与何天炯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七月)
致李友勋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致赖世璜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致谷正伦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致海外同志书(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复刘震寰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致李友勋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否认北廷十年非法公债的布告(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在总统府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四日)
在广州公众集会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五日前)
就华盛顿太平洋会议告列强宣言(一九二一年九月五日)
关于出席华盛顿太平洋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五日前后)
在宴请军官席上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六日)
在军事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七日)
给邓耀简任状(一九二一年九月八日)
为直臣学校学生国文集题词(一九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与时功玖等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给杨鹤龄聘任状(一九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致美国总统哈定函(一九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在广州军事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提议铸制国玺与大元帅印(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为古巴《民声日报》复刊题词(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为古巴《民声日报》题签(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与蒋梦麟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不派代表参与华盛顿太平洋会议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与德国驻粤副领事Wagner的谈话(一九二一年九月)
在执信学校开学典礼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十月一日)
致西南各省总司令电(一九二一年十月二日)
给张继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十月四日)
给柏文蔚特任状(一九二一年十月八日)
接见韩国专使申圭植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月上旬)
在韩国专使呈递国书后致答词(一九二一年十月上旬)
与美国记者辛默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与廖仲恺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准免莫鲁李寅中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给童法的命令(一九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林修梅逝世讣告(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咨国会非常会议议决林修梅举行国葬文(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命财政部拨发林修梅治丧费并从优议恤令(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着派员祭林修梅令(一九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复陈炯明电(一九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登桂平西山题联(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在宝璧舰上对欢迎者的演说(一九二一年十月中旬)
给林蓬洲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抵南宁时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致唐继尧函(一九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给张秋白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聘任唐继尧等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月)
追赠林修梅为陆军上将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委任陈炯光等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对华盛顿太平洋裁兵会议的宣言(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出巡桂林的通知(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命廖仲恺筹款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复何畏函(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与某要人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中旬)
与吴佩孚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中旬)
由梧州抵平乐时的命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饬剿抚土匪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任命刘震寰等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给何以兴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题蒋介石母墓额(一九二一年十一月)
在桂林军官绅学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致周震鳞电(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给丁惟汾委任状(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任命李汉丞肖度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给伍廷芳的指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对桂林公民请愿的演说(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与美国记者嘉乐利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上旬)
复顾品珍卢焘电(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在桂林开军事会议的宣告(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警告香港英国政府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祭林修梅文(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命陈炯明伍廷芳停止赈捐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任命冯焯勋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准任韦振谋李作砺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复廖仲恺汪精卫电(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反对陈炯明裁军的讲话(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任命王乃昌职务令(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与马林的谈话(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下旬)
致廖仲恺等电(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下旬)
为蒋翊武就义处题碑(一九二一年十二月)
致陈炯明电(一九二一年)
为林国英题词(一九二一年)
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题词(一九二一年)
为香山翠亨学校题词(一九二一年)
为《汕头晨报》题词(一九二一年)
为广州大佛寺题词(一九二一年)
为湘雅医科大学第五届毕业同学题词(一九二一年)
在桂林庆祝元旦慰劳会致词(一九二二年一月一日)
致李福林电(一九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与奉直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致美国记者嘉乐利电(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给刘恢汉委任状(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给林蓬洲委任状(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山东问题的布告(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饬粤军救护队赴桂林电(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致李福林电(一九二二年二月中旬)
严行禁止蓄婢令(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公布暂行工会条例令(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准将刘张氏减刑令(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给卢焘金汉鼎授衔令(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致赵恒惕等函(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奉直系问题的宣言(一九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给廖伦委任状(一九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致粤省电(一九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致陈炯明等电(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与伍朝枢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给任金委任状(一九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为刘成禺《洪宪纪事诗》作跋(一九二二年三月)
就反基督教运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春)
与桂林《学生联合会三日刊》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四日)
复陈炯明电(一九二二年四月六日)
与陈炯明交涉的条件(一九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与某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致美国记者宝爱莲电(一九二二年四月中旬)
关于南北议和统一的宣言(一九二二年四月中旬)
任命陈策何振职务令(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五月二日)
给陈天一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饬各军齐集韶关令(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与达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敦劝陈炯明电(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致唐继尧电(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改组海军舰队的命令(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与达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给马超俊的指示(一九二二年四月下旬)
给梁鸿楷等的训词(一九二二年四月下旬)
与钟秀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下旬)
与上海《字林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四月底)
在广州五一纪念大会的演说(一九二二年五月一日)
致杨庶堪电(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严禁各军拉夫强买令(一九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与驻粤各国领事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五月中旬)
与马科森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五月中旬)
复叶举等电(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严禁私自募兵令(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慰劳前敌将士电(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饬严管毛仲芳等令(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大元帅令(一九二二年五月下旬)
致段祺瑞函(一九二二年五月)
委张文生职务令(一九二二年六月一日)
接见澳门工会代表团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日)
与汤廷光温树德等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日)
与达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三日)
与美国传教士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六日)
致李烈钧等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八日)
禁止军队向地方官要求供给令(一九二二年六月八日)
关于黎元洪不能复任总统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
致马幼伯暨诸同志函(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
与日本《朝日新闻》驻广州特派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上旬)
与日本《朝日新闻》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上旬)
与达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上旬)
致李国定函(一九二二年六月上旬)
致陈炯明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上旬)
与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与广州报界及各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致护法舰队各舰的密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为《五权宪法草案》题签(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给王用宾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给丁惟汾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与魏邦平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夜至十六日晨)
与林直勉等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致叶举电(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与美国领事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就陈炯明兵变的宣言(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与陈炯明议和的条件(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批海军司令部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批李章达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批马伯麟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给李烈钧等的手令(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批袁良骅借款条(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饬发陈泽南公费令(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与达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中旬)
与香港《士蔑西报》等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与达林的通讯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复齐契林函(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与香港《电闻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前)
致民党同志书(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饬发杨华馨公费令(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批□玉龙请款函(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与驻粤领事团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与广州各社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饬发何福昌公费令(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饬发徐苏中等旅费条(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在黄埔与各界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饬发谢良牧公费令(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批李天德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致各省通电(一九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致各国驻广州领事团通告(一九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批孙祥夫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批李天德请款条(一九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与广州各界调停人士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下旬或七月上旬)
与陈煊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六月)
为时杰题词(一九二二年六月)
题赠仰光洪门武帝庙(一九二二年夏)
题赠仰光三合会建德堂(一九二二年夏)
为日本《朝日新闻》题词(一九二二年六月至一九二三年六月)
与魏邦平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与香港《士蔑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发给肇和舰款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饬交款手谕(一九二二年七月一日)
与各国驻广州领事团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二日)
饬发吴志馨等经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三日)
批程潜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三日)
任命冼灿云职务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三日)
批冯肇宪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命发韩恢经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批马伯麟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批陈策请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批孙祥夫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饬发庶务副官经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五日)
对幕僚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六日)
批陈策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六日)
与魏邦平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与陈炯明求和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与广州绅商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答某某问(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给邓愚公收据(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收支款项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七日)
与广州劳动者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八日)
与调和人士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对各舰长的指示(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批陈策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批林若时借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批袁良骅请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饬发陈群经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日)
与日本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上旬)
与香港《士蔑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复叶举部函(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命发黄骚购汽船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批冯肇宪借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批陈策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批冯肇宪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饬发永丰舰煤炭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饬发三山各军伙食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批丁培龙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批陈策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饬发给陈策伙食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批招钰琪医药费呈(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给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收据(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对陈树人的面谕(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命发马伯麟经费令(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在永丰舰对士兵的演说(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命发黄骚卫生药料费(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致夏税务司函(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准发伤员赏恤费(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与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批给伤员抚慰费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批马湘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批黄惠龙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批陈侠夫收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与外国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中旬)
致北京政府电(一九二二年七月中旬)
致李烈钧等电(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在永丰舰上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批嘉利洋行煤炭费收据(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理财手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复黎澍电(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批招桂章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在永丰舰与随从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对某军的慰言(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批冯肇宪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批张文焕等领款条(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批招桂章请款呈(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给各舰将士的命令(一九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在永丰舰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下旬)
与某议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七月下旬)
准给伤员抚慰费(一九二二年七月)
批兴业公司煤行收据(一九二二年七月)
批冯肇宪请款呈(一九二二年八月一日)
命发黄骚经费令(一九二二年八月三日)
允与北方联络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五日)
批韩恢请款条(一九二二年八月五日)
对各舰将士的指示(一九二二年八月六日)
致宋庆龄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七日)
与居正程潜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八日)
对陈炯明袭舰计划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九日)
在摩轩号舰对随从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九日)
批BERBLINGER公司账单(一九二二年八月初)
与陈公哲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在俄国皇后号邮船上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在上海接见各界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与某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与某报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在上海寓宅答记者问(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抵沪启事(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复北京政府电(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在上海法统维持会的讲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与某人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对各方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与上海各团体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在上海与国会议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与上海报界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与马林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复芮恩施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致越飞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致芮恩施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与李大钊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下旬)
与北方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下旬)
致黎元洪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下旬)
致黎元洪电(一九二二年八月下旬)
与刘成禺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八月)
与刘成禺谈杨度(一九二二年八月)
对白逾桓的声言(一九二二年八月)
与上海商界总联合会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一日)
致北京当局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四日)
与北京地方公益会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四日)
与北京市民莅沪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六日)
复北京政府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八日)
为上海求是中学五周年纪念题词(一九二二年九月初)
为《求是新报》出版题词(一九二二年九月初)
复黎元洪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复刘成勋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就对外借款等问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致曹锟吴佩孚电(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就陈铭鉴等电的声明(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题崇明第四高等小学校训(一九二二年九月中旬)
为蓝碧如母六十寿庆题颁(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与格克尔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给张继的指示(一九二二年九月下旬)
与日本《朝日新闻》驻沪特派员的谈话(一九二二年九月下旬)
与朱德等的谈话(一九二二年秋)
题赠宋庆龄勉词(一九二二年秋)
为大埔旅沪同乡会题匾(一九二二年十月二日)
题南洋甲种商业学校匾额(一九二二年十月五日)
给杨其焕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十月六日)
给陈秉心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十月六日)
反对善后借款电(一九二二年十月七日)
致张永福函(一九二二年十月八日)
致北京政府电(一九二二年十月八日)
复黎元洪电(一九二二年十月八日)
为杨富臣母六十寿庆赐字(一九二二年十月初)
关于时局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为中国心灵研究会题词(一九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致秘书处函(一九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香港总工会助款收据(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任命伍汝康职务令(一九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致徐谦电(一九二二年十月)
为《觉民日报》题词(一九二二年十月)
题赠《觉民日报》(一九二二年十月)
与雷彭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命发飞鹰等三舰伙食费令(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致越飞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批管鹏李乃璟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饬交夏重民领物谕(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批徐瑞霖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给卓祖泽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任命周之贞职务令(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给高发明委任状(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致许崇智等电(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致张静江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饬财政部发给公债收条谕(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题赠张人杰联(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中旬)
为张人杰题词(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中旬)
与《日本广告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悼伍廷芳挽词(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批方瑞麟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后)
致列宁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致王宠惠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复谢万宽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致马林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批赵从宾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悼宫崎寅藏唁电(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悼伍廷芳挽额(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与北方某氏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致越飞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颁给陈辉石奖状(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颁给林采昆奖状(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颁给李庆标奖状(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致黄展云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致国民党北京党部电(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与王昆仑等的谈话(一九二二年十二月)
为《无锡指南》题签(一九二二年十二月)
为《无锡指南》题词(一九二二年十二月)
挽张荆野上联(一九二二年十二月)
与曹锟使者的谈话(一九二二年)
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一九二二年)
批某君来函(一九二二年)
题戴季陶联(一九二二年)
书赠杨庶堪《礼运·大同篇》(一九二二年)
为杨仙逸题词(一九二二年)
题赠太田宇之助(一九二二年)
题朱执信墓碣(一九二二年)
为上海中华武术会题匾(一九二二年)
为《交通大学技击十周年纪念册》题词(一九二二年)
为南洋大学校刊题签(一九二二年)
为文天祥墨迹题签(一九二二年)
为民国女子工艺学校题签(一九二二年)
为中华会馆题签(一九二二年)
为中华书院题签(一九二二年)
为周寿君六秩荣庆题祝(一九二二年)
题暴式彬挽额(一九二二年)
为庾泽普题词(一九二二年)
为陈策故居题词(一九二二年)
题词(一九二二至一九二三年)
批《中国国民党入党志愿书》格式(一九二三年一月一日)
改定《中国国民党总章》(一九二三年一月二日)
批梅光培来函(一九二三年一月二日)
复聂其述等函(一九二三年一月四日)
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五日)
与日本《朝日新闻》驻沪记者田村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五日)
与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七日)
复张静江函(一九二三年一月八日)
与英国《字林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八日)
嘱在京议员勿遽南下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日)
与全国商联裁兵劝告委员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十日)
复全国商联会裁兵劝告委员会代表函(一九二三年一月上旬)
关于陈炯明求和条件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前)
致李易标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致西南各首领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致西南各省暨旅京护法议员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委任邹鲁胡汉民职务电(一九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委派治理粤事官员的电令(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与李希莲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批鲍应隆来函(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任命胡汉民等职务的电令(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中旬)
与某西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中旬)
委任林森为福建省长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委任何世桢等职务谕(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给张继的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给王用宾的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委任国民党参议的名单(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复熊略翁式亮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致温树德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在沪招待记者会的演说(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致张绍曾函二件(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就广州江防会议事件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与越飞会谈的条件(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前)
对《大陆报》发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致广东某官员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与马伯援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致齐燮元冯玉祥电(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任命徐苏中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给周雍能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颁给黄壬戌奖状(一九二三年一月)
书蒋介石联句三件(一九二三年一月)
为蒋介石题联(一九二三年一月)
赠别蒋介石联(一九二三年一月)
题赠戴季陶联(一九二三年一月)
为太田宇之助题词(一九二三年一月)
复陆世益函(一九二三年一月下旬至二月中旬间)
与北京大学学生王昆仑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一、二月间)
致杨希闵电(一九二三年二月一日)
改委杨子修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三日)
任命程潜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二月四日)
发给刘醒吾旅费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五日)
致温树德电(一九二三年二月七日)
与李日垓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八日)
致潮州会馆诸董事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九日)
任命熊秉坤职务谕(一九二三年二月九日)
给福建省各行政机关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九日)
致温树德电(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旬)
书赠胡汉民《燕歌行》(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旬)
复马林函(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任命吴忠信职务谕(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以农林试验场为驻跸地的电令(一九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着发给《民国日报》津贴令(一九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与马伯援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在香港大学的演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与旅港粤商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在广州军事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在广州军政要人欢迎宴会的讲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批朱晋经来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指定在粤各军防地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委任路孝忱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委任梅光培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在广州宴请各军将领等的演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与某外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下旬)
与秘书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二月)
谕发徐苏中等奖金(一九二三年二月)
裁兵通电(一九二三年三月一日)
任命杨庶堪朱培德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一日)
致海军舰队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一日)
给谢文炳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准范其务辞职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或三日)
与谢持周震鳞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三日)
与外国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四日)
敦请岑春煊赴粤电(一九二三年三月五日)
与广东高等师范学生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七日)
任命林警魂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七日)
聘任张开儒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七日)
关于外交问题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七日)
批谢文炳来电(一九二三年三月十日)
关于裁兵问题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对外关系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给简振兴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在欢宴广州军政各界时的演说(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在招待广东名流及记者时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任命周公谋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在广州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给李圣林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给林蓬洲委任状(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任命吴敌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沈鸿英与吴佩孚关系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与某外报访员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在广州慰劳永翔舰官兵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给邓泽如的命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给李易标的手令(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复胡汉民等电(一九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与美国布罗克曼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三月)
为韦德题词(一九二三年春)
在广州接见学生游行代表时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委派古应芬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批林焕廷来电(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任命赵志戎职务谕(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给何教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给杨嘉猷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给侯中庸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与外国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三日)
宫崎寅藏追悼会筹备处第一号通告(一九二三年四月四日)
与广东民权运动大同盟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五日)
宴请港商李应彪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六日)
题安庆烈士墓额(一九二三年四月六日)
与黄耀武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
悼滇军阵亡将士挽额(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
挽滇军阵亡将士联(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
批胡思舜来函(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
复程雪楼等电(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给温树德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促杨希闵反击沈鸿英部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致胡汉民等电(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发给伍毓瑞出入证(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与唐宝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取消变卖公产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饬朱培德兼理军政部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给黄馥生派状(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给刘进旭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与报界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给邓慕韩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致徐谦电(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给谢铁良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给荣业公司借款收据(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任免兵工厂长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给程潜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复周震鳞函(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与王宠惠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与唐宝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批蒋介石请款呈(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致李烈钧电(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给财政厅等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发给谢铁良等出入证(一九二三年四月)
给苏从山的电令(一九二三年四月)
任命廖仲恺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五月一日)
给先施公司借款收据(一九二三年五月三日)
委派王国璇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五月四日)
致日本人民书(一九二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印花问题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五月九日)
饬滇军赴韶关令(一九二三年五月十日)
与王亮畴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五月上旬)
复越飞电(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文(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委派黄白马伯麟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任命谢心准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与叶恭绰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就沈鸿英部败退梧州的讲话(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与温树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给姜汇清任命状(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饬严拿假冒军人手令(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任命程潜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饬广州市政厅分发军饷借款函(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给刘成禺派状(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致达夫谦越飞电(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致北京各国驻华公使电(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宣布要塞戒严令(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为寿民钟光传题颁匾额(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在石龙与商民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给廖湘芸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与鹤见祐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五月)
题某君像赞(一九二三年五月)
与马林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三日)
在石滩督战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
致大本营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八日)
致胡汉民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八日)
致杨庶堪函(一九二三年六月九日)
批廖仲恺来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给任金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与张开儒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在广州蒙难一周年纪念会的演说(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致北京民党议员电(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着刘成禺前往汉口调查令(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给徐谦派状(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与某外报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与马林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任命李思唐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为寿民陈缉承题颁(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委派朱艮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给许崇智等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与李大钊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中旬)
复焦易堂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着函知邓泽如等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否认与陈炯明和解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与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发表对外宣言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在英德慰劳滇军官兵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给刘恢汉委任状(一九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致越飞电(一九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为邓演达题联(一九二三年夏)
致宋庆龄函(一九二三年夏)
致杨希闵电(一九二三年七月一日)
答某外国记者问(一九二三年七月一日)
给叶恭绰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七月三日)
复上海国民党本部电(一九二三年七月五日)
任命安健等职务手谕(一九二三年七月五日)
着制弹厂发给陈理明部子弹令(一九二三年七月六日)
赴韶关视察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六日)
与曲江县各社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七日)
致廖湘芸函(一九二三年七月九日)
复国会议员电(一九二三年七月上旬)
遣散冗兵令(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复孙洪伊电(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与陈独秀蔡和森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复天津民党某要人函(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前)
任命朱润德职务手谕(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特任李烈钧等职务手令(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任命朱培德等职务手令(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与马林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复何东电(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嘉奖西江海陆各军令(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与桂军将领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复香港《士蔑西报》函(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给陈策的训令(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给邹鲁的训令(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与冯某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与旅粤广西人士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致大本营电(一九二三年八月二日)
给邓泽如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二日)
任命何家猷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二日)
给焦易堂派状(一九二三年八月四日)
为贞妇王严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八月四日)
致杨庶堪函(一九二三年八月五日)
致美国总统柯立芝电(一九二三年八月六日)
准张国元辞职令(一九二三年八月六日)
致韶州各界公民大会的谕令(一九二三年八月八日)
嘉慰川军将领刘甫臣等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
为航空局题词(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
为杨仙逸题词(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
与王永基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在永丰舰的演说(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在造币厂会议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公布大本营党务处条例(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在广州全国学生评议会的演说(一九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大元帅令(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致中央干部会议电(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至十九日)
任命黄骚职务谕(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委陈楚楠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挽留伍学熀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饬陈天太取消护商队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复臧致平何成濬函(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为贞妇邓黎氏题颁(一九二三年九月一日)
致徐绍桢等函(一九二三年九月三日)
致杨庶堪函(一九二三年九月四日)
致石青阳等函(一九二三年九月四日)
慰问日本遇灾电(一九二三年九月五日前)
复何东电(一九二三年九月五日)
给邹鲁的手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日)
任命孙祥夫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日)
嘉奖杨廷培的命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日)
饬孙祥夫率舰往北海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与大元帅府部属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给蒋光亮的训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与日本驻粤总领事天羽英二的谈话(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致加拉罕函(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任命欧阳格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在博罗给各军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给赵士北的指令(一九二三年九月中旬)
复季理斐函(一九二三年九月中旬)
致后藤新平函(一九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着兵工厂长代刘震寰造枪令(一九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为杨仙逸遗像题签(一九二三年九月底)
复何东电(一九二三年九月)
题赠张学良条幅(一九二三年九月)
为寿妇郑黄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十月一日)
嘉奖克复河源将士电(一九二三年十月五日)
任命陈德征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五日)
关于整理纸币奖券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五日)
饬代支罗劲夫款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五日)
与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六日)
通缉受贿议员令(一九二三年十月八日)
在欢迎鲍罗廷招待会的演说(一九二三年十月九日)
与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九日)
嘱喻毓西等敦促但焘赴粤电(一九二三年十月十日)
关于改革国旗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饬发给陈荣广治丧费令(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与日本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致许崇智电(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任命徐苏中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任命吴公干等职务手谕(一九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在国民党广东支部恳亲大会的致词(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严禁各军勒收保护费令(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与国民党代表的演说(一九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着兵工厂长先将机关枪移交朱培德令(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为国民党党员恳亲大会题词(一九二三年十月中旬)
为《国民党党务讨论会纪事录》题签(一九二三年十月中旬)
着廖仲恺饬各县调查粤籍受贿议员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与马伯援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给廖仲恺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给李烈钧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为李仲岳题颁(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准邓泽如辞两广盐运使职令(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与陈炯明和解前提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与孙祥夫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间)
命赖心辉迅率所部奠定川局令(一九二三年十月)
禁止勒收商船费给各军长官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禁止拉车夫充役给各军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与胡思舜等人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就永翔等舰潜逃的讲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四日至七日间)
饬各军协缉劫匪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致广东领事团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委派余维谦等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给财政部的指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任命廖百芳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为节妇冯吕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为节妇李梁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为贞妇李张氏题颁(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与冯自由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悼尚天德挽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与刘云昭等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饬林树巍办理高雷讨贼军事宜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致马超俊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致后藤新平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致谭延闿电(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给谭延闿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与许崇智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与冯自由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与广州社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与鲍罗廷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致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饬各军收复博罗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给谭延闿所部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发给李福林部给养费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发给徐树荣部给养费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为《新建设》杂志创刊号题词(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饬各军长官的训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复范石生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致范石生函(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给井上谦吉任命状(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与安德森女士的谈话(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国民党周刊》出版题词(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着徐天琛所部开回黄埔候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田桐职务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着兵工厂长代蒋光亮造枪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给张开儒的手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给谷雨三旅费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嘉奖胡谦等的命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下旬)
《新闻学大纲》序(一九二三年十一月)
改造中国国民党之宣言(一九二三年十一、十二月间)
内容简介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林家有、李吉奎、邱捷、周兴樑、李兴国、张文苑等学者具体承担《孙中山全集续编》的编纂工作。《孙中山全集续编》沿用《孙中山全集》的编排体例和校勘规范,继承《孙中山全集》的优良传统,按照时间顺序,辑录三十年来国内外出版的有关文献、档案、电文等,约190万字,其中既汇集吸收了《孙中山集外集》、《孙中山集外集补编》、《国父全集》、《国父全集补编》等海内外孙中山资料集的整理成果,还收录了许多个人发表在报刊和著作中的孙中山遗文,并加以考订,厘清了史学界对孙中山著述研究的一些讹误,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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